2016年度公益性社会团体捐赠税前扣除资格名单
闽财税〔2017〕12号
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国家税务局 福建省地方税务局 福建省民政厅
关于2016年度公益性社会团体捐赠税前扣除资格名单的公告
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及实施条例有关规定,按照《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民政部关于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确认审批有关调整事项的通知》(财税〔2015〕141号)有关要求,现将2016年度符合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公益性社会团体名单公告如下:
1.福建卢嘉锡科学教育基金会
2.福建自然门教育发展基金会
3.福建省石竹慈善基金会
4.福建农林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
5.福建闽西陈景河教育基金会
6.福建农林大学安溪茶学院教育发展基金会
7.闽都中小银行教育发展基金会
8.福建省商盟公益基金会
9.福建省上和慈善基金会
10.福建省妇女儿童发展基金会
11.福建省王清海职业教育基金会
12.福建张天福茶叶发展基金会
13.福建省叶柳春教育慈善基金会
14.福建省融信公益基金会
15.福建省高心灵传统文化发展基金会
16.福建省林文镜慈善基金会
17.福建省海峡环保基金会
18.福建省担当者行动教育基金会
19.福建省安发高益槐科技教育发展基金会
20.福建省青少年发展基金会
21.福建省志愿服务基金会
22.福建省扶贫基金会
23.福建省喜盈门慈善基金会
24.福建省邓子基教育基金会
25.福建师范大学附属中学正祥教育基金会
26.福建省兴业慈善基金会
27.福建省福万通慈善基金会
28.福建省消防事业发展基金会
29.福建省发树慈善基金会
30.福建大丰文化基金会
31.福建省恒申慈善基金会
32.福建省同心慈善基金会
33.福建省正荣公益基金会
34.福建海西青年创业基金会
35.福建省闽南文化发展基金会
36.福建省华厦光明基金会
37.福州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
38.福州市教育基金会
39.福州市鼓楼春芽教育基金会
40.福州市人口福利基金会
41.上杭县临江博士教育发展基金会
42.莆田市宏峰慈善基金会
43.莆田市壶兰教育基金会
44.莆田市涵江区黄赛峰关心下一代基金会
45.晋江市英林心公益慈善基金会
46.晋江市安海教育发展基金会
47.南安市第一中学教育发展基金会
48.南安市石井创新社会管理公益基金会
49.晋江市慈善基金会
50.晋江市青阳教育发展基金会
51.庄希泉基金会
52.南安市芙蓉基金会
53.华侨大学教育基金会
54.龙岩市永翠慈善基金会
55.福建省龙岩市邱家宗慈善基金会
56.寿宁县教育发展基金会
57.寿宁县健民卫生事业发展基金会
58.泉州市教育基金会
59.福建集美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
60.厦门市翔安区教育基金会
61.厦门观音寺慈善基金会
62.厦门中山医院基金会
63.厦门残疾人福利基金会
64.厦门建安慈善基金会
65.厦门市妇女儿童发展基金会
66.厦门市教育基金会
67.厦门市红十字基金会
68.厦门市革命传统教育发展基金会
69.福建省光彩事业促进会
70.政和县慈善总会
71.寿宁在线慈善会
72.晋江市安海慈善协会
73.泉州大开元寺扶贫救灾公益协会
74.福建省勤工助学协会
75.浦城县慈善总会
76.福建省教育援助协会
77.闽北互动志愿者协会
78.龙岩市慈善总会
79.泉州市丰泽区慈善总会
80.泉港区慈善总会
81.龙岩市永定区慈善总会
82.南安市慈善总会
83.漳平市慈善总会
84.武平县慈善总会
85.永春慈善总会
86.屏南县慈救会
87.福建省惠安县慈善总会
88.福建省简单助学公益协会
89.福建省上杭县慈善总会
90.泉州市慈善总会
91.泉州市鲤城区慈善会
92.晋江市慈善总会
93.南靖县慈善总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