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国家税务局 福建省地方税务局 福建省民政厅关于2015年度公益性社会团体捐赠税前扣除资格名单的公告 |
闽财税〔2016〕14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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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5年度公益性社会团体捐赠 税前扣除资格名单的公告
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及实施条例有关规定,按照《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民政部关于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确认审批有关调整事项的通知》(财税〔2015〕 141号)有关要求,现将 2015年度符合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公益性社会团体名单公告如下: 1.福建省扶贫基金会 2.福建省见义勇为基金会 3.福建省公安民警英烈基金会 4.福建省残疾人福利基金会 5.漳州市见义勇为基金会 6.福建省邓子基教育基金会 7.福建省妇女儿童发展基金会 8.福建省老龄事业发展基金会 9.福建省青少年发展基金会 10.福建省闽南文化发展基金会 11.福建省同心慈善基金会 12.福州市教育基金会 13.福建卢嘉锡科学教育基金会 14.尚德教育基金会 15.福州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 16.福建海西青年创业基金会 17.福建中医药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 18.福建省少数民族发展基金会 19.福建省兴业慈善基金会 20.福建省正荣公益基金会 21. 福建江夏慈善基金会 22. 福建大丰文化基金会 23.福建省商盟公益基金会 24.福建农林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 25.福建农林大学安溪茶学院教育发展基金会 26.福建师范大学附属中学正祥教育基金会 27.厦门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 28.福建省侨联事业发展基金会 29.福建省拓福文教基金会 30.福州市鼓楼春芽教育基金会 31.泉州市教育基金会 32.晋江市青阳教育发展基金会 33.南安市石井创新社会管理公益基金会 34.泉州师范学院教育发展基金会 35.福建省上和慈善基金会 36.华侨大学教育基金会 37.南安市仑苍镇教育发展基金会 38.南安市山前扶贫基金会 39.闽都中小银行教育发展基金会 40.霞浦县振兴教育基金会 41.福建省王清海职业教育基金会 42.福建闽西陈景河教育基金会 43.三明学院教育发展基金会 44.福建省石竹慈善基金会 45.福建吴孟超科技教育发展基金会 46.福建新华都慈善基金会 47.福建喜盈门慈善基金会 48.福建省融信公益基金会 49.福建省福万通慈善基金会 50.福建省博爱艺术基金会 51.寿宁县教育发展基金会 52.平潭县友松慈善基金会 53.寿宁县健民卫生事业发展基金会 54.福鼎市家景助学基金会 55.福建省龙岩市李新炎慈善基金会 56.厦门市革命传统教育发展基金会 57.厦门眼科中心光明基金会 58.福建集美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 59.厦门市红十字基金会 60.厦门建安慈善基金会 61.厦门市老年基金会 62.厦门市教育基金会 63.厦门市残疾人福利基金会 64.厦门市翔安区教育基金会 65.厦门中山医院基金会 66.福建省慈善总会 67.福州市慈善总会 68.连江县慈善总会 69.泉州市慈善总会 70.泉州市泉港区慈善总会 71.泉州市洛江区慈善总会 72.泉州市鲤城区慈善会 73.晋江市慈善总会 74.石狮市慈善总会 75.安溪县慈善总会 76.南安市慈善总会 77.永春慈善总会 78.泉州台商投资区慈善总会 79.福建省惠安县慈善总会 80.漳州市慈善总会 81.漳州市芗城区慈善总会 82.平和县慈善总会 83.长泰县慈善总会 84.龙海市慈善总会 85.南靖县慈善总会 86.东山县慈善总会 87.龙岩市慈善总会 88.永定县慈善总会 89.武平县慈善总会 90.漳平市慈善总会 91.莆田市荔城区慈善总会 92.宁德市蕉城区慈善总会 93.福鼎市慈善总会 94.福安市慈善总会 95.周宁县慈善总会 96.南平市慈善总会 97.福建省光彩事业促进会 98.福建省扶贫开发协会 99.福建省环保志愿者协会 100.福建省读书援助协会 101.泉州大开元寺扶贫救灾公益协会
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国家税务局 福建省地方税务局 福建省民政厅 2016年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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