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奖励对象、金额
(1)区优秀教师100人(每年评奖一次),每人3000元。
(2)区优秀教育工作者30人(每年评奖一次),每人3000元。
(3)区优秀校长10人(每2年评奖一次),每人5000元。
(4)区级学科带头人10人(每2年评奖一次),每人5000元。
(5)区级教学能手20(每2年评奖一次),每人5000元。
2、奖励条件:各奖项均由教育局组织评选,报翔安区委、区政府批准、发文,由区教育基金会出资奖励。
1、奖励对象、金额
(1)区优秀教师100人(每年评奖一次),每人3000元。
(2)区优秀教育工作者30人(每年评奖一次),每人3000元。
(3)区优秀校长10人(每2年评奖一次),每人5000元。
(4)区级学科带头人10人(每2年评奖一次),每人5000元。
(5)区级教学能手20(每2年评奖一次),每人5000元。
2、奖励条件:各奖项均由教育局组织评选,报翔安区委、区政府批准、发文,由区教育基金会出资奖励。